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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前沿
革命老区振兴的文旅发展思考
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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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6年3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
关于加快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将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列为革命老区特色优势产业培育的核心抓手,作出跨区域融合、精品线路打造、业态培育、乡村旅游提质等一系列重磅部署。
革命老区是党和人民军队的根,是红色精神的孕育之地,更是推进共同富裕、实现全面现代化不可或缺的重要板块。长期以来,受区位条件、资源开发、基础设施等多重因素制约,多数革命老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而文旅产业兼具富民效应、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就业带动多重属性,恰好契合革命老区的资源禀赋与发展定位,是破解老区发展瓶颈、激活内生动力的最优路径之一。
本文结合《意见》核心要求,深入阐释文旅融合对革命老区振兴的核心价值,梳理当前老区文旅发展的现实困境,围绕政策部署的重点任务,探索系统性、可落地的发展路径,助力革命老区把红色资源用活、生态资源做优、乡村资源盘活,走出一条“红色铸魂、生态赋能、文旅兴区、富民兴村”的特色振兴之路。
一、文旅融合赋能革命老区振兴的核心时代价值
革命老区大多分布在偏远山区、省际交界地带,普遍具备红色资源富集、生态环境优良、民俗文化浓郁的先天优势,但长期面临产业结构单一、就业吸纳能力弱、年轻人外流、基础设施滞后等问题。文旅产业作为绿色低碳的朝阳产业,无需高强度工业投入,就能实现资源转化、富民增收,与革命老区的发展实际高度适配,此次《意见》将文旅融合摆在突出位置,绝非简单的产业布局,而是兼具政治意义、经济意义、社会意义与文化意义的战略抉择。
(一)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精神血脉的核心载体
革命老区承载着厚重的革命历史,留存着大量革命旧址、纪念设施、文物史料,是红色文化、革命精神的核心承载地。推动文旅融合发展,不是简单地开发旅游景点、吸引游客打卡,而是通过场景化、沉浸式、体验式的旅游产品,让静态的红色资源“活起来”,让抽象的革命精神“实起来”。通过打造革命文物主题游径、红色研学基地、沉浸式红色剧场,既能让广大游客尤其是青少年在行走中感悟革命先辈的奋斗历程,厚植爱国情怀、传承红色基因,也能让老区人民重新认识家乡的红色底蕴,增强文化自信与归属感,实现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的良性循环,守住党和人民的精神根脉。
(二)激活内生动力,撬动老区经济转型的关键引擎
革命老区传统产业多以农业、粗放型工业为主,产业链短、附加值低,而文旅产业是典型的“一业兴、百业旺”的综合性产业,能够直接带动餐饮、住宿、交通、文创、农产品销售等上下游产业发展,形成完整的富民产业链。相较于传统产业,文旅产业就业门槛低、岗位类型多,既能吸纳本地留守村民、返乡青年就业,也能吸引外出人口回流,有效破解老区空心化难题。同时,《意见》提出的跨区域景区联动、利益共享模式,能够打破行政壁垒,让分散的老区文旅资源形成合力,避免同质化竞争,实现资源互补、客源互送、收益共享,推动老区经济从单一依赖传统产业,向文旅主导、多元协同的现代产业体系转型,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践行绿色发展,实现生态保护与富民双赢的重要路径
绝大多数革命老区地处生态敏感区,森林覆盖率高、山水风光秀美,生态优势是老区的核心竞争力,但同时也面临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平衡难题。文旅融合发展,尤其是生态旅游、康养旅游、乡村旅游的培育,恰好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不同于工业开发对生态的破坏,文旅产业以生态保护为前提,通过适度开发旅游资源,既能守住老区的生态底线,改善人居环境,又能让生态资源产生经济效益,让老区人民从生态保护中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形成“保护生态—发展文旅—增收富民—反哺生态”的良性循环,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四)缩小发展差距,助力共同富裕的民生工程
加快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确保老区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推进共同富裕的底线任务。文旅产业具有极强的普惠性与富民性,尤其是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红色文创等业态,能够让普通农户直接参与经营,把闲置的农房、土地、劳动力转化为增收资本。《意见》明确提出盘活乡村闲置资源、规范民宿经济、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增效,就是要让文旅发展的红利惠及每一位老区群众,尤其是脱贫户、监测户,通过文旅产业实现稳定增收,缩小革命老区与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彰显党中央对革命老区的关怀与温暖。
二、当前革命老区文旅融合发展的现实困境与短板
近年来,随着红色旅游升温、乡村振兴推进,各地革命老区纷纷布局文旅产业,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意见》提出的高质量融合发展要求,以及老区振兴的实际需求,仍存在诸多突出短板,制约着文旅产业赋能振兴的效能,核心问题集中在五大方面。
(一)资源开发碎片化,跨区域联动严重不足
革命老区多跨市域、跨省域分布,红色资源、生态资源、乡村资源分散在不同行政区域,受行政区划壁垒制约,各地大多各自为战、分散开发,缺乏统筹规划与协同联动。一方面,同一革命历史脉络下的红色景点、革命旧址,被不同县区、不同省份分割,无法形成连贯的旅游线路,游客难以一站式体验;另一方面,各地文旅产品同质化严重,多以简单的纪念馆参观、旧址打卡为主,缺乏差异化定位,出现“千区一面、千点一面”的现象,既浪费资源,也难以形成品牌效应。《意见》提出的跨区域融合、景区联动、利益共享,正是针对这一痛点,但目前多数老区尚未建立有效的协同机制,利益分配、责任划分不明确,联动发展停留在口号层面。
(二)产品业态单一,融合发展层次较浅
当前革命老区文旅产品仍以传统观光游为主,红色旅游多为“纪念馆+展板+讲解”的单一模式,内容枯燥、形式陈旧,缺乏沉浸式、互动式、体验式产品,难以满足年轻游客、研学群体的需求;生态旅游、康养旅游、体育旅游等新业态培育不足,大多停留在简单的山水观光、农家餐饮层面,没有与红色文化、民俗文化深度融合,附加值极低。同时,文旅与农业、文创、体育、会展等产业融合不够,红色文创产品同质化严重、缺乏创意,赛事、展览、节日与旅游结合不紧密,未能形成“旅游+”的多元业态格局,导致游客停留时间短、消费低,重游率不高,产业带动效应有限。
(三)基础设施薄弱,服务承载能力不足
基础设施滞后是革命老区文旅发展的最大瓶颈,也是《意见》重点强调的短板。交通方面,多数老区核心景区、乡村旅游点位于偏远山区,不通高速公路、高铁,景区之间连通性差,游客进出不便,“旅长游短”问题突出;配套设施方面,景区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厕所、无障碍设施等基础配套不完善,民宿、酒店等住宿设施档次参差不齐,高品质康养、研学配套严重不足;智慧化服务方面,多数老区缺乏统一的文旅服务平台,线上预约、智能导览、应急救援等数字化服务缺失,服务水平与现代化旅游需求差距较大,严重影响游客体验。
(四)乡村旅游提质不足,闲置资源盘活低效
乡村旅游是革命老区文旅富民的核心抓手,但目前多数老区乡村旅游仍处于初级阶段,存在诸多问题。一是闲置资源盘活不到位,大量闲置农房、宅基地、老旧校舍、集体用地处于闲置状态,没有转化为民宿、乡村客栈、研学营地等旅游载体;二是民宿经济发展不规范,部分民宿缺乏统一规划,设施简陋、服务不达标,卫生、消防、安全隐患突出,品牌化、特色化程度低;三是乡村旅游产品缺乏特色,多以农家饭、采摘为主,没有结合红色文化、民俗文化、生态资源打造特色产品,难以吸引游客长期停留;四是乡村旅游运营主体缺失,本地农户参与度不高,缺乏专业运营团队,市场化运作能力不足。
(五)品牌影响力弱,人才资金要素短缺
革命老区文旅品牌打造力度不足,缺乏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核心IP与精品线路,宣传推广方式单一,多依赖传统渠道,对年轻群体、高端客源吸引力不足。同时,人才与资金两大核心要素严重短缺,一方面,老区缺乏专业的文旅规划、运营管理、营销推广、研学导师等人才,本地从业人员多为村民,缺乏专业培训,服务意识与专业能力薄弱;另一方面,老区财政实力有限,社会资本参与意愿低,文旅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升级、产品研发资金不足,优质项目难以落地,制约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对标《意见》要求,革命老区文旅融合发展的核心实施路径
紧扣《意见》“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核心部署,革命老区文旅发展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打破行政区划壁垒、深化业态融合、补齐设施短板、盘活闲置资源、强化品牌塑造,构建“红色引领、生态支撑、多元融合、全域联动、富民兴区”的发展格局,切实把政策红利转化为振兴实效。
(一)打破行政壁垒,构建跨区域融合联动发展格局
针对资源碎片化、各自为战的痛点,严格落实《意见》“支持革命老区文化和旅游结合实际跨区域融合发展,促进景区联动、利益共享”的要求,建立跨区域协同发展机制,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共赢发展。
一是建立跨区域统筹协调机制。由省级层面牵头,打破市域、省域行政壁垒,成立革命老区文旅融合发展联盟,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统筹制定全域文旅发展规划、线路布局、产品开发、品牌推广、利益分配方案,明确各地职责分工与收益分成比例,避免同质化竞争与重复建设。针对长征沿线、抗战老区、根据地等连片革命老区,推行“统一规划、分地实施、客源互送、利益共享”模式,形成全域一盘棋的发展格局。
二是推动跨区域景区联动合作。整合分散的红色景区、生态景区、乡村旅游点,打破景区独立运营模式,推行
联票制
、一卡通制度,实现游客一票通玩多个景区;建立跨区域旅游集散中心,开通景区直通车、旅游专线,串联沿线景点,完善交通接驳体系,解决游客出行不便的问题。同时,推动景区在运营管理、营销推广、服务标准等方面协同统一,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三是共建共享文旅品牌与客源市场。联合打造统一的革命老区文旅品牌,共同开展宣传推广活动,抱团参加国内外旅游展会,借助新媒体平台开展全域营销,共享客源数据与市场资源。依托对口合作机制,推动革命老区与东部发达地区文旅企业、旅行社合作,开通定制旅游专列、研学专线,精准对接发达地区客源,拓宽市场渠道。
(二)打造精品线路与主题游径,激活红色资源核心价值
按照《意见》“设计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培育推介一批革命文物主题游径”的要求,深挖革命文物内涵,以红色文化为主线,串联生态、民俗、乡村资源,打造主题鲜明、内容丰富、体验感强的精品线路,让红色资源从“分散点”连成“精品线”。
一是系统梳理革命文物资源,打造主题游径。开展革命文物普查摸底,建立革命文物资源数据库,按照革命历史脉络、重大事件、英雄人物等主题,分类打造革命文物主题游径,比如长征精神主题游径、抗战烽火主题游径、根据地建设主题游径等。每条游径串联核心革命旧址、纪念馆、烈士陵园、战斗遗址,配套完善标识系统、讲解服务、研学课程,打造沉浸式红色教育线路,兼顾爱国主义教育与旅游体验。
二是构建多元精品线路体系。结合老区资源特色,打造差异化精品线路,满足不同游客需求:针对研学群体,打造“红色教育+生态科普+乡村实践”研学线路,对接中小学、高校研学需求,开发系统化研学课程;针对休闲度假群体,打造“红色文化+生态康养+乡村慢生活”度假线路;针对年轻群体,打造“红色打卡+户外徒步+民俗体验”潮流线路;针对中老年群体,打造“红色追忆+康养休闲”慢游线路。同时,推动线路与交通干线、旅游集散中心衔接,提升线路可进入性与便捷度。
三是提升红色景区展陈与体验水平。摒弃传统单一的展板讲解模式,运用VR/AR、全息投影、沉浸式剧场等现代技术,还原革命历史场景,打造互动式、体验式红色景点,增强游客代入感与参与感;策划红色实景演出、红色故事宣讲、小小讲解员等特色活动,让红色文化更接地气、更具感染力。同时,推动红色景区与爱国主义教育、全民国防教育结合,免费向青少年、学生群体开放,发挥红色教育基地作用。
(三)培育多元融合业态,丰富文旅产品供给体系
紧扣《意见》“加力培育红色旅游、生态旅游、康养旅游等融合业态,促进特色体育赛事规范发展,促进赛事、展览、节日、旅游一体谋划、一体开展”的要求,打破单一观光模式,推动“文旅+”多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多元化、高品质、高附加值的新业态,延长产业链、提升消费链。
一是推动“红色+生态”融合发展。依托老区优良的生态资源,打造生态旅游景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山水度假区,将红色景点与生态景观串联,开发登山、徒步、露营、观鸟、生态科普等产品,实现“红色感悟+生态休闲”双重体验。严格践行生态保护优先理念,推行低碳旅游、生态旅游模式,完善生态保护设施,实现旅游开发与生态保护协同推进。
二是推动“红色+康养”融合发展。依托老区清新空气、优质水源、生态环境,打造森林康养基地、温泉康养度假区、中医药康养民宿,开发养生膳食、康养理疗、森林疗愈、静心康养等产品,结合红色文化打造“红色康养”特色品牌,吸引中老年康养客源、高端休闲客源,填补老区高端文旅产品空白。
三是推动“文旅+体育+节庆”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开发户外徒步、山地骑行、漂流、攀岩、红色主题马拉松等特色体育项目,规范体育赛事运营,打造具有老区特色的品牌体育赛事;结合革命历史节点、传统民俗节日,举办红色文化节、生态旅游节、民俗艺术节、农产品展销会,实现“赛事办在景区、展览设在乡村、节日融入旅游”,吸引游客聚集,带动消费增长。同时,推动文旅与文创融合,开发红色文创、生态文创、民俗文创产品,依托景区、民宿、电商平台销售,提升产品附加值。
(四)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增效,盘活乡村闲置资源
落实《意见》“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增效,支持盘活利用乡村各类闲置资源,规范有序发展民宿经济”的要求,以乡村旅游为抓手,盘活乡村闲置资产,带动农户增收,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让乡村成为革命老区文旅发展的重要支撑。
一是全面盘活乡村闲置资源。开展乡村闲置资源普查,梳理闲置农房、宅基地、老旧校舍、集体厂房、荒山荒地等资源,通过租赁、合作、入股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与专业运营团队,改造为民宿、乡村客栈、研学营地、乡村咖啡馆、文创工坊、农产品展销中心,让闲置资产转化为旅游经营载体,实现变废为宝。同时,盘活乡村农田、果园、林地,打造农耕体验园、采摘园、生态农场,发展休闲农业、农耕旅游。
二是规范民宿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革命老区民宿建设、运营、服务标准,规范民宿审批、监管流程,消除消防、卫生、安全隐患;引导民宿差异化发展,结合红色文化、民俗文化、生态特色,打造红色主题民宿、生态民宿、民俗民宿,避免千宿一面;培育民宿品牌,推动民宿集群化发展,打造民宿村落、民宿集聚区,完善民宿配套设施,提升服务水平。鼓励农户以房屋、土地入股民宿经营,实现保底分红+就业增收,让农户共享民宿发展红利。
三是提升乡村旅游品质与内涵。推动乡村旅游从“农家饭、简单住宿”向“深度体验、文化休闲”转型,挖掘乡村民俗文化、农耕文化、红色文化,打造乡村民俗体验、农耕实践、红色乡村研学等产品;完善乡村旅游配套设施,改造提升乡村道路、停车场、旅游厕所、污水处理设施,打造美丽宜居乡村环境;培育乡村旅游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带动农户参与旅游经营,提升乡村旅游市场化、组织化水平。
(五)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文旅服务承载能力
紧盯《意见》“提升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服务水平”的核心要求,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革命老区文旅发展的前提,聚焦交通、配套、智慧化三大短板,精准发力、全面补齐,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
一是完善交通路网体系。加快推进革命老区高铁、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建设,打通省际、县际交通瓶颈,优先将红色景区、生态景区、乡村旅游点纳入交通路网规划;优化高速公路出入口布局,实现重点文旅景点快速通达;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升乡村旅游点道路等级,开通旅游专线、景区直通车、公交接驳线路,解决“最后一公里”出行难题;有条件的老区,有序推进民用机场改扩建,增开红色旅游目的地航线,提升远距离客源可进入性。
二是完善文旅配套设施。按照标准化、人性化要求,升级改造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无障碍设施、休息区等基础配套;完善住宿餐饮配套,打造一批高品质酒店、特色民宿、乡村客栈,推出红色主题餐饮、生态农家菜,满足不同层次游客需求;加强景区安全设施建设,完善应急救援、气象预警、消防设施,保障游客安全;推进文旅公共服务均等化,在乡村、景区设立便民服务点,提升服务便利性。
三是推动智慧文旅建设。搭建革命老区统一的智慧文旅服务平台,整合线上预约、智能导览、门票预订、信息查询、投诉处理、应急指挥等功能,实现一站式服务;推动景区、民宿数字化改造,普及5G网络、免费WiFi,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实现精准营销、客流监测、智能管理;打造数字红色博物馆、线上云游景区,拓展文旅消费场景,提升游客体验感与便捷度。
(六)强化要素保障,夯实文旅融合发展支撑
破解人才、资金、品牌三大制约瓶颈,强化政策、资金、人才、品牌全方位保障,激发革命老区文旅发展内生动力,确保《意见》部署落地见效。
一是强化资金政策保障。加大中央、省级财政对革命老区文旅项目的资金支持,优先将文旅基础设施、红色资源保护、精品线路打造纳入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创新投融资模式,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文旅专项信贷产品,支持政府专项债投向文旅领域;引导社会资本、央企、国企参与老区文旅项目开发,通过
PPP模式
、合作开发等方式,破解资金短缺难题。同时,出台税费减免、用地保障、用林指标倾斜等优惠政策,支持文旅企业、民宿经营主体发展。
二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文旅专业人才引进力度,通过
柔性引才
、组团式帮扶、人才挂职等方式,引进规划、运营、营销、研学等高端人才;加强本地从业人员培训,开展民宿服务、导游讲解、餐饮服务、运营管理等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依托职业院校、高校,开设文旅相关专业,定向培养老区急需的文旅人才,建立本土化人才储备体系。同时,完善人才激励机制,留住人才、用好人才。
三是强化品牌塑造与宣传推广。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革命老区文旅核心IP,围绕红色精神、生态特色、乡村风情,提炼品牌口号,塑造独特品牌形象;创新宣传推广方式,用好短视频、直播、新媒体平台,精准对接年轻客源群体;加强与主流媒体、头部旅游平台合作,开展专题宣传、线路推广;举办文旅推介会、品牌发布会,提升老区文旅品牌知名度与美誉度。同时,做好口碑营销,提升游客体验感与重游率,形成品牌传播合力。
四、结语
革命老区的振兴,既是经济发展的振兴,也是文化传承的振兴、民生福祉的振兴。中办、国办新印发《关于加快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将文旅深度融合摆在核心位置,为革命老区指明了一条符合自身禀赋、兼具特色与可持续性的发展路径,这既是对革命老区的政策倾斜,更是对红色基因传承、共同富裕推进的战略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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