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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投诉处理办法》游客视角解读
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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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3 月 15 日,新修订《
旅游投诉处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同时废止 2010 年原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旧版办法。对每一位游客而言,这份新规不是遥远的行业制度文件,而是我们出游路上的 “
维权护身符”
—— 它精准瞄准了我们跟团游、自由行、亲子游、研学游中最常遇到的 “投诉无门、推诿扯皮、流程繁琐、维权无果” 等烦心事,从投诉渠道、受理效率、权益兜底、违规惩戒等全流程,给游客的合法权益撑起了全方位的 “保护伞”。
旅游业是民生支柱产业,旅游投诉处理更是直接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出游体验与切身利益。
相较于施行十余年的旧版办法,新《办法》全面站在游客维权的实际需求出发,优化了投诉管辖、受理、处理全流程机制,简化维权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兜底保障、畅通协同渠道,彻底破解以往旅游投诉中的各类痛点难点,既让我们游客能便捷高效维权,也倒逼旅游经营者规范服务,为构建安心、舒心、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筑牢了制度根基。本文将完全站在游客视角,从新规出台的背景
(解决我们哪些维权痛点)
、核心权益亮点(
我们能获得哪些实实在在的好处
)、实操维权指南
(遇到问题具体该怎么做)
、常见误区避坑(
哪些情况维权要注意)
等维度,对新《办法》进行全面深度解读,让每一位游客都能看懂新规、用好新规,出游更安心、维权不迷茫。
一、新规为什么改?直击游客维权的四大核心痛点
旧版《旅游投诉处理办法》自 2010 年施行以来,在规范旅游投诉处理上发挥过重要作用,但随着我们出游方式的变化,旧办法已经越来越难匹配我们的维权需求,很多我们实际遇到的纠纷,要么找不到投诉主体,要么被两地部门 “踢皮球”,要么流程太长耗不起,最终只能不了了之。这次新规的修订,就是冲着我们游客最头疼的四大痛点来的。
(一)出游方式变了,新的纠纷场景旧办法管不到
现在我们出游,早就不只是传统的跟团观光了。线上平台订民宿、定制小众团、带孩子参加研学游、和朋友去户外徒步、订邮轮度假、乡村民宿体验…… 这些新兴的出游方式,早已成了主流。随之而来的,是更多新的纠纷:线上订的民宿到店发现和图片严重不符、研学团宣传的名师带队变成了普通导游、景区二次消费强制捆绑、户外团安全保障缺失导致意外…… 这些新场景的纠纷,旧版办法没有明确的处理依据,很多时候我们投诉了,却被告知 “不在受理范围”,只能吃哑巴亏。
(二)异地维权太难,“管辖不清” 导致投诉被来回推诿
这是我们游客维权最头疼的问题:比如我们在贵州本地报了去云南的旅行团,在云南当地被导游强制购物、擅自缩减景点,回头想投诉,找贵州的文旅部门,对方说 “纠纷发生在云南,你找当地部门”;找云南的文旅部门,又说 “合同是在贵州签的,旅行社总部在贵州,你找贵州”。一趟旅游下来,为了维权要跨省沟通,耗时耗力,最后大多只能放弃。旧版办法对管辖权责的划分模糊,直接导致了多地监管部门 “踢皮球”,我们游客成了最无助的一方。
(三)维权流程太繁琐、等太久,游客耗不起
旅游纠纷有个很明显的特点:我们游客是流动的,很多时候行程结束就离开当地了,维权的时间、精力成本极高。但旧版办法里,光受理审核就要 5 个工作日,整个投诉处理周期长,还要求我们提交各种繁琐的书面材料,很多老年游客、不熟悉流程的游客,光是准备材料就犯了难。更有甚者,投诉提交后石沉大海,没人跟进、没人反馈,最后不了了之。对我们游客来说,维权的时间成本、精力成本,甚至比我们要追回的损失还高,很多人只能选择 “认栽”。
(四)商家违规成本太低,就算调解成功也难有保障
旧版办法里,投诉处理以调解为主,很多时候就算我们投诉成功,和商家达成了调解协议,商家拖延履行、拒不履行,我们也没有太多办法;更有甚者,一些旅行社恶意违约、甚至卷款跑路、破产解散,我们预交的团费、定金直接打了水漂,维权无门。同时,旧办法对商家的违规行为,大多是 “调解了事”,没有和行政处罚、信用惩戒挂钩,很多商家屡教不改,反正违规成本低,就算被投诉也没什么损失,最终吃亏的还是我们游客。
除此之外,现在我们都习惯线上办事、手机投诉,旧版办法没有适配数字化的投诉处理模式,线上投诉渠道不畅通、数据不互通,我们线上提交的投诉,还要线下再跑一趟补充材料,非常不方便。而这次新规的修订,就是完全针对这些我们游客最头疼的问题,一条一条给出了解决方案。
二、新规核心亮点:对游客来说,这 7 大变化直接关系你的切身利益
新《办法》共六章三十二条,涵盖总则、管辖、受理、处理、监督和保障、附则六大板块,通篇贯穿的核心就是 “便民、高效、护权”,每一条修订都冲着我们游客的维权痛点来。下面我们就站在游客的角度,拆解最核心的 7 大变化,讲清楚新规到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实实在在的好处。
(一)投诉地点自己选,再也不会被 “踢皮球”
针对异地维权、管辖推诿的核心痛点,新规彻底重构了管辖规则,给了我们游客充分的选择权,从制度上杜绝了 “没人管、来回推” 的问题。
3 个投诉地点,你挑最方便的来:新规明确规定,旅游投诉由 旅游经营者住所地、旅游合同签订地、旅游纠纷发生地 三个地方的县级以上旅游投诉处理机构管辖。也就是说,你在贵阳报团去海南旅游,在海南被坑了,你可以选贵阳的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选海南当地的投诉,完全看哪个对你更方便,不用再被两地部门推来推去。
紧急情况,当地必须优先管:如果遇到需要立即制止、纠正的损害行为,比如导游现场强制购物、限制人身自由、景区设施有安全隐患正在造成损害, 纠纷发生地的监管部门必须优先管辖、立即处理 ,不能再以任何理由推脱。
就算有争议,也必须有人管:如果两个地方的监管部门对管辖有争议,互相推诿,新规明确要求,它们要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直接报共同的上一级部门,由上级部门指定谁来管,上级部门也可以直接接手处理。简单说,只要你的投诉符合条件,就一定有部门管,绝对不会再出现 “投诉无门” 的情况。
(二)维权全面提速,受理审核从 5 天缩到 2 天,再也不用遥遥无期等
对我们游客来说,维权最熬人的就是 “等”,新规直接大幅压缩了全流程的办理时限,让维权不等待、不折腾。
受理审核提速 2 倍以上:旧版办法里,监管部门收到投诉后,要 5 个工作日才能告诉你能不能受理;新规直接把这个时限缩短到 2 个工作日以内 ,你提交投诉后,最快当天、最晚 2 个工作日,就能收到明确的反馈:符合条件的直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也会一次性告诉你为什么不受理,以及你可以通过什么其他途径维权,不会让你白等。
商家答复时限明确,避免拖延:新规要求,被投诉的商家(旅行社、景区、酒店等),在接到投诉通知后,必须在 5 个工作日内 提交书面答复,说明事情的经过、处理意见,不能无限期拖延。
整体办结时限明确,杜绝久拖不决:新规明确,从受理投诉之日起, 60 日内必须办结 ,不管是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还是调解不成要终止,都必须给你出具正式的文书,绝对不会出现你投诉了几个月,都没人给你结果的情况。
简单纠纷,当场就能解决: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简单投诉,比如商家明确违约、证据确凿的,新规要求监管部门立即开展调解,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最大限度减少你的时间成本。
(三)维权门槛大幅降低,不用再准备繁琐材料,口头投诉也能受理
很多游客不维权,不是不想,是觉得 “太麻烦”,要准备各种材料、走各种流程,新规直接把维权门槛降到最低,让普通人也能轻松维权。
投诉条件极简,3 个条件就能受理:新规明确,只要你的投诉满足 3 个核心条件,就必须受理:一是你和这个投诉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比如你是合同当事人、权益受损的游客);二是有明确的被投诉人(你知道是哪家旅行社、哪个景区、哪个民宿);三是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你想要退费、赔偿,还是道歉,以及事情的经过)。没有其他繁琐的附加条件,不用再被要求提供各种不必要的证明材料。
投诉渠道全开放,口头投诉也管用:你不用必须跑到线下窗口提交书面材料,通过
12345 政务热线
、12301 文旅投诉平台、文旅部门官方网站、公众号、线下窗口等各种渠道,都能提交投诉。哪怕你不会用手机、不会写书面材料,通过电话口头投诉,也会被受理,监管部门会记录你的投诉信息,帮你走流程,特别方便老年游客、特殊群体。
团队维权更简单,可推选代表一起投诉:如果是跟团游,全团 4 个以上的游客,因为同一个事情投诉同一家旅行社,不用每个人都单独投诉,大家可以推选 1-3 名代表来处理投诉,代表的行为对所有人都有效,不用大家反复沟通、重复提交材料,大大降低了团队维权的成本。
不受理也要给你指条明路,不会一拒了之:新规明确了 6 类不予受理的情形(后面会详细讲),就算你的投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监管部门也必须告诉你为什么不受理,以及你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问题,比如去法院起诉、申请仲裁,不会直接驳回就不管了,真正做到有回应、有指引。
(四)筑牢兜底保障,旅行社跑路、破产,你的钱也能追回来
我们游客最怕的,就是遇到旅行社卷款跑路、破产解散,预交的几千上万的团费直接没了,或者旅行社违约导致我们在外地滞留,食宿、返程费用没人管,叫天天不应。针对这种极端情况,新规完善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使用规则,给我们的权益筑牢了兜底防线。新规明确,只要被投诉的是旅行社,出现这 3 种情况,就算调解不成,文旅部门也可以依法使用旅行社的质保金,给我们赔偿或者垫付相关费用:
旅行社解散、破产,导致我们预交的旅游费用损失了,比如我们交了团费,旅行社倒闭了,团没法发了,钱也退不回来,质保金会优先赔付我们的损失;
旅行社拒绝履行合同,导致我们游客滞留,产生的交通、食宿、返程等必要费用,比如导游把游客扔在外地不管了,我们要自己花钱住酒店、买返程票,这些钱可以用质保金垫付;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使用质保金的情形。简单说,只要是正规的、交了质保金的旅行社,就算它跑路、破产,我们的预交费用、滞留损失,也有专门的资金来兜底,不用我们自己承担损失,彻底解决了 “旅行社失联,游客血本无归” 的痛点,给我们出游吃下了 “定心丸”。
(五)商家不敢再乱来了,投诉不仅能调解,还能触发处罚和信用惩戒
旧版办法里,很多时候投诉就是 “和稀泥” 式的调解,就算商家有明显的违法违规行为,也只是让它和游客协商解决,不会有额外的处罚,导致很多商家不怕投诉、屡教不改。新规彻底打破了 “以调代罚” 的问题,实现了 “维权 + 监管” 双管齐下,让商家的违法违规成本大幅提高。
发现违法违规,必须依法查处:新规明确,监管部门在调解投诉的过程中,发现商家或者从业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绝对不能只调解不处罚。如果是文旅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必须立即立案给予行政处罚;如果不属于文旅部门管的,也要及时移交给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如果涉嫌犯罪的,直接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比如你投诉导游强制购物,监管部门在调解的同时,必须对旅行社和导游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而不是调解完就完事了。
拒不配合投诉处理,会被纳入信用黑名单:新规规定,如果被投诉的商家,拒不配合投诉处理、拒不履行调解协议,或者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会被依法实施信用管理措施。简单说,它的失信行为会被记录在信用档案里,和它的市场准入、招投标、融资、评优评先直接挂钩,失信的商家会处处受限。这就倒逼商家必须重视游客的投诉,主动规范经营行为,不敢随便违约、坑骗游客。
(六)数字化维权更方便,手机就能办全程,数据互通不用重复提交材料
现在我们都习惯用手机办事,新规也顺应了这个趋势,专门新增了信息化建设的要求,让我们游客维权可以 “足不出户,手机搞定”。新规明确,全国要使用统一规范的旅游投诉处理信息系统,实现投诉数据互联互通、全程留痕、可查可溯。这意味着,你不管在哪个渠道提交的投诉,都能在统一的系统里查到进度,不用在不同平台、不同部门之间重复提交材料,真正实现 “数据多跑路,游客少跑腿”。同时,监管部门还会通过这些投诉数据,分析哪些领域、哪些商家的纠纷最多,针对性开展整治,从源头减少坑骗游客的行为,让我们的出游环境越来越好。
(七)人文关怀拉满,老年、未成年、残疾等特殊群体,维权更便利
新规虽然没有单独列条款,但通篇都贯穿了对特殊群体的关怀,充分考虑了老年游客、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群体的维权难点。比如简化书面材料要求、支持口头投诉、线下窗口优先办理,都是为了方便不会用智能手机、不会准备书面材料的老年游客;监管部门在实操中,还会为特殊群体开设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处理,提供协助填写材料、引导调解等便民服务,真正让维权服务覆盖到每一位游客,不会让特殊群体 “想维权却不会维权”。
三、游客实操维权指南:遇到问题,一步到位教你怎么做
看懂了新规的好处,更重要的是,遇到旅游纠纷的时候,我们该怎么用好新规,高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就给大家整理了一份保姆级的维权实操指南,从 “什么能投诉、什么不能投诉”,到 “怎么投诉、要准备什么、有哪些误区”,全流程讲清楚。
(一)先搞清楚:哪些情况,你可以投诉?
新规明确了四大类可投诉的事项,基本覆盖了我们旅游消费的全场景,只要遇到下面这些情况,都可以放心投诉:
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的:这是最常见的情况,比如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缩减景点数量、降低餐饮、住宿、交通的标准、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购物、安排另行付费项目、拖延退费、虚假宣传承诺的服务没兑现等等;还有线上订的酒店、民宿,到店后发现和宣传不符,无法入住,都属于这类。
因经营者的责任,造成你人身、财产损害的:比如景区的游乐设施、观光车出故障导致你受伤,酒店房间设施有安全隐患导致你摔倒受伤,旅游过程中因为经营者的过错导致你的财物丢失、损坏,导游未尽到安全提醒义务导致游客发生意外等等,都可以投诉。
因为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产生争议的:比如因为天气、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行程取消、变更,双方对退费、损失承担有争议的,也可以申请投诉调解。
其他损害你合法权益的行为:这个是
兜底条款
,不管是跟团游、自由行、民宿、研学、户外旅游,只要是旅游消费过程中,旅游经营者损害了你的合法权益,都可以投诉。
(二)也要注意:这些情况,投诉是不被受理的
新规也明确了 6 类不予受理的情形,大家要提前了解,避免白跑一趟、白费功夫:
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已经受理或者处理过同一事项的,不会再重复受理;
旅游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超过 90 日的,这里要特别注意,你的行程结束、合同履行完之后,超过 90 天再投诉,就不会被受理了,所以遇到问题一定要及时维权,不要拖;
你和投诉事项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比如你听朋友说某家旅行社坑人,你自己没消费、没受损,去投诉,是不会被受理的;
没有明确的被投诉人,或者没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的,比如你只说 “旅游被坑了”,不说清楚是哪家商家、发生了什么事、你想要什么解决办法,也无法受理;
不属于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职责范围的,比如你和旅游同行的人发生了经济纠纷,或者旅行社和员工的劳动纠纷,这些都不属于旅游投诉的范围,不会被受理;
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游经营者的客观原因,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的,比如疫情、极端天气导致行程取消,经营者没有过错的,这类投诉也不会受理,双方有争议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三)维权必看:标准化投诉流程,一步都不踩错
按照新规的要求,我们游客维权,只需要跟着这四步走,就能高效完成投诉:
第一步: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留存好证据
这是维权最关键的一步,不管你通过什么渠道投诉,都要有证据,才能让你的维权更顺利。新规明确了 “谁主张、谁举证” 的原则,你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权益受损了,所以出游过程中,一定要养成留存凭证的习惯。需要准备的核心材料 / 证据包括:
你的个人身份信息(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
被投诉人的信息(比如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民宿的名称、平台订单信息等);
核心证据:旅游合同、缴费凭证、发票、行程单、线上预订的订单截图、和商家 / 导游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现场拍摄的照片 / 视频、消费小票、其他游客的证言等等;
你的具体投诉请求:比如要求退费、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一定要明确、具体。
第二步:选择最方便的渠道,提交投诉
根据新规的管辖规则,你可以选择经营者住所地、合同签订地、纠纷发生地的任意一个旅游投诉处理机构,选择最方便的渠道提交投诉,不用必须跑到事发地。常用的投诉渠道,优先推荐这几个,足不出户就能提交:
全国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直接拨打 12345,说明你的旅游投诉事项,接线员会记录并转交给对应的文旅部门处理,这个渠道最通用,不管哪个地区的都能打;
全国文旅投诉举报平台:通过文旅部官方网站、“文旅之声” 公众号、12301 相关线上平台,在线提交投诉材料,全程可查进度;
当地文旅部门的官方投诉渠道:比如你要投诉的旅行社在贵阳,就可以通过贵阳市文旅局的官方网站、公众号、投诉电话提交投诉。
第三步:等待受理通知,配合调解工作
你提交投诉后,监管部门会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给你反馈:
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会正式受理,并通知你和被投诉的商家;
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会书面告知你不受理的理由,以及其他的解决途径。
受理之后,监管部门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你只需要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如实说明情况,提交相关证据,和商家协商解决方案就可以了。对于简单的纠纷,监管部门会当场、立即组织调解,快速解决问题。
第四步:拿到处理结果,后续维权有保障
投诉会在 60 日内办结,最终会有两种结果: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你和商家协商一致,达成了调解方案,监管部门会出具《
旅游投诉调解书
》,双方签字确认后,就要按照协议履行。如果商家拒不履行,你可以拿着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或者直接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
调解不成:如果双方协商不一致,或者商家拒绝调解,监管部门会出具《旅游投诉终止调解书》,终止调解。这时候,你不用慌,监管部门会告诉你后续的维权途径,你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继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是旅行社跑路、破产、恶意违约导致你受损的情况,调解不成的,文旅部门会依法启动质保金程序,给你赔付或者垫付相关费用,不用你自己去追讨。
(四)游客维权避坑指南:这 5 个误区一定要避开
误区一:行程结束了再慢慢投诉
一定要注意,旅游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超过 90 天,监管部门就不予受理了。所以遇到问题,一定要及时投诉,不要拖,尤其是异地旅游,行程结束前就可以发起投诉,避免超过时效。
误区二:不留存证据,空口投诉
很多游客出游的时候,不注意留存合同、订单、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证据,遇到纠纷了,只有口头描述,没有证据,这样就算投诉了,也很难维权成功。所以不管是跟团还是自由行,一定要养成留存凭证的习惯,关键时候能帮你大忙。
误区三:采取过激行为维权
遇到纠纷,很多游客会和导游、商家当场争吵,甚至采取过激行为,这样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可能让矛盾升级,甚至给自己带来麻烦。正确的做法是,先保证自身安全,现场留存好证据,然后通过正规的投诉渠道维权,不要采取过激行为。
误区四:恶意投诉、捏造事实
投诉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能捏造、歪曲事实,恶意投诉商家。如果是恶意投诉,不仅会被终止调解,还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定要理性维权、依法维权。
误区五:调解不成,就不知道怎么办了
旅游投诉的调解,是双方自愿的,没有强制执行力。如果调解不成,不代表你的权益就没法保障了,你还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申请仲裁等方式继续维权,尤其是有明确合同、证据充分的情况,司法途径也是非常有效的维权方式。
四、新规落地后,对我们游客来说,出游会有哪些变化?
新《办法》的施行,不只是我们维权更方便了,更会从根本上改变旅游市场的环境,让我们未来的出游越来越安心、越来越舒心。
首先,
商家不敢再随便坑游客了
。新规把投诉处理和行政处罚、信用惩戒挂钩,商家的违法违规成本大幅提高。以前很多商家觉得,就算被投诉,大不了给游客退点钱,没什么其他损失;现在,只要在投诉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就要被处罚,还要被记信用档案,处处受限。这就倒逼旅行社、景区、酒店、民宿等所有旅游经营者,必须主动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严格履行合同承诺,杜绝强制购物、虚假宣传、擅自变更行程等坑骗游客的行为,从源头减少旅游纠纷。
其次,
旅游消费环境会越来越好,我们出游更放心了
。以前很多游客不敢报团、不敢远途出游,就是怕被坑、怕维权难。现在新规打通了维权的全流程,降低了维权门槛,让我们游客遇到问题有处说、有人管、能解决,大大消除了我们出游的后顾之忧。不管是跟团游还是自由行,不管是本地游还是跨省游,我们都能更放心地出门,不用再处处提防被坑,旅游的幸福感会大大提升。
最后,
好的商家会越来越好,行业会更健康
。新规会淘汰掉那些靠坑蒙拐骗、低价陷阱生存的不良商家,而那些诚信经营、服务优质的商家,会得到更多游客的认可。整个旅游行业会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未来我们能选择的优质旅游产品会越来越多,旅游服务质量会越来越高,真正实现 “放心出游、快乐旅游”。
五、结语
旅游的本质,是为了放松身心、收获快乐,而维权难、被坑骗,往往会让一趟美好的旅程变得糟心。新修订的《旅游投诉处理办法》,完全站在我们游客的角度,打通了维权的堵点、破解了维权的痛点,让我们游客的维权路不再难走,给我们的出游安全、权益保障撑起了一把 “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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